2026年04月13日

漳县法院:

司法护航耕地安全 土地纠纷顺利执结

四版  2026年04月13日   来源:

  近日,漳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因租赁土地到期腾退问题引发矛盾的案件。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签订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约定将土地出租给被执行人。租赁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拒不腾退土地,也不搬离地上附着物,导致土地无法恢复耕种。双方协商无果后,申请执行人诉至法院。漳县法院依法判令被执行人限期腾退土地、移除附着物、恢复土地耕种原状。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情绪激动,多次对抗法院执行,拒不配合腾退工作。为维护司法权威,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依法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明确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同时,主动对接当地乡镇政府及村社干部,共同上门开展思想疏导与释法明理工作,耐心讲解土地承包、合同履行、强制执行等相关法律规定,细致分析对抗执行的法律责任与邻里和睦的重要性。

  在法律威慑与多方劝导下,被执行人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自愿配合执行,按期拆除土地上的附着物,对土地进行复耕整理,将土地完好交还申请执行人。至此,这起农村土地租赁纠纷案件圆满执结。    王 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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