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12日

漳县检察院:“微”举措构筑未成年人保护大屏障

四版  2025年05月12日   来源:

  近年来,漳县检察院秉持“保护性办案、修复型救助、精准化帮教、多元化预防”工作理念,从“小举措”入手,在小领域试点,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激发“微”品牌活力,构建协同守护格局。精心打造“一‘鹿’向阳”工作室,塑造独具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检察文化品牌。组成“一‘鹿’向阳”法治宣讲团,主动下沉到学校参与校园法治建设,‘穿针引线’参与矛盾纠纷化解、预防校园欺凌发生。同时,线上线下同步发力、精准普法。通过开设“一‘鹿’向阳”未检普法专栏,“检察云课堂”、检察开放日、少年模拟法庭等活动,邀请学生沉浸式体验法治教育。

  强化“微”机制效能,畅通部门联动脉络。携手县妇联、团县委等职能部门,围绕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未成年人救助、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家庭教育指导等重点领域,建立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会签相关文件共同推进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签订《关于在爱心企业设立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的实施意见(试行)》,在三家具有充分帮教条件的爱心企业设立首批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探索建立了一套“检察+企业+社工”的综合性观护帮教体系,形成了一套“教育感化+爱心呵护+行为矫治+技能培训”的有效经验做法。同时,在职业中学设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探索构建集职业规划、技能培训、转岗实习、就业保障于一体的帮教体系。

  剖析“微”问题根脉,释放协同履职效能。创新建立涉未成年人案件“五必查”办案机制,深入挖掘案件背后隐藏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统筹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向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实现“司法保护”与“五大保护”的深度融合、协同发力。该院聚焦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中的各种问题,如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违规提供文身服务、酒吧网吧KTV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儿童游乐场所安全隐患、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等,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同时,通过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方式,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支持、心理辅导、经济救助、就学就业帮扶等全方位司法保护,实现“刑事+N”检察,从“物理组合”转变为“化学融合”。

            王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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