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安定区检察院将水资源保护和流域治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新的着力点和突破口,联合水务部门积极办理了一批水资源保护和流域治理案件,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有力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追赶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建章立制强保障,开启水资源保护治理新模式。该院联合安定区水务局共同制定了《定西市安定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协作细则》),进一步汇聚了检察机关与水行政执法机关在水资源保护和流域治理领域的工作合力。该《协作细则》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水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从灾害防御、流域管理、水土保持等重点方面,坚持问题导向、依法治理、协同治理原则,对侵害公益的行为,加大协作力度,有力提升了水资源保护治理水平。
立足流域抓巡查,排摸河道“四乱”整改突出问题。《协作细则》实施以来,该院与安定区水务局召开联席会议4次,共同巡河5次,重点排查了侵占水域岸线、违法排污、乱倒垃圾等涉河道突出问题。对排查发现的侵占河道、围垦河堤、超标排污等危害公共安全、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20余条问题线索进行审查,立案办理水资源保护和流域治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件,发出检察建议书10份。
公开听证求共识,合力维护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结合工作实际,在水资源保护和流域治理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全面落实公开听证工作。通过证据展示、释法说理、讨论评议以及被建议单位发表意见环节,全面听取被建议单位意见和阐述检察建议制发理由以及法律依据,进一步增强了司法办案的透明度,有力提升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社会参与度,有效保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陈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