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5月22日

临洮法院:抗拒执行被罚款 主动履责巧结案

四版  2023年05月22日   来源:

  日前,被执行人杨某亮因拒不履行临洮法院生效判决,被法院罚款1000元。杨某亮承认了错误并主动缴纳了罚款及执行款,标志着临洮城投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的6案全部执行完毕。

  2015年12月、2018年8月,临洮县城市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洮城投公司)作为委托方委托临洮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杨某亮等人签订贷款合同,合同约定杨某亮等人作为借款人从临洮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取异地搬迁贷款,贷款利息按约定时间存入委托方指定账户,但杨某亮等6人未按约定时间履约。2022年5月临洮城投公司诉至临洮县法院。法律文书生效后,杨某亮等6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临洮城投公司遂向临洮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临洮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限制高消费令,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随后,马某福等五案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杨某亮拒不履行,且在法院工作人员向其电话了解相关情况时,对法院干警态度恶劣,拒不配合执行,构成妨害执行,该院遂作出对其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经执行人员对其拘传后进行释法明理,杨某亮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出具了悔过书,积极履行了给付利息的法律义务,该院遂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决定(罚款已主动交纳)。至此,临洮城投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的6案全部成功执结。

         张海龙

手机扫描打开本篇文章